如何应对“低生育”?职业女性工作与生育该怎么兼顾?还有医疗、(11)

过长的产假时间,是否增加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受歧视的可能性?

一位企业主告诉采访人员,企业要负担社保、税费,再加上员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成本以及因人员变动的效率损失等,都是企业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在鼓励生育的背景下,育龄女性在就业市场遭遇进一步的“歧视”又继续降低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这是否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上述企业主表示,虽然一些人不愿意承认,这却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事实。

需要怎样的公共政策措施,来改变这种现象?从瑞典等生育水平较高国家的经验来看,除了较高的生育津贴、完善的儿童发展公共服务之外,另一个经验在于,尊重女性的工作意愿,并制订真正支持女性的社会政策,从而推动生育率提升。这其中,包括推动在休产假中的男女平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