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

在封建社会中 , 皇帝是一切的主宰 。 皇帝的遗诏与即位诏就是封建社会最高的法律 , 是确立皇帝正统地位的重要政治文书 , 两者在各个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 君主专制制度赋予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 , 多少人为了追求权力机关算尽 , 而在皇位更替之际就更是这样 。 古代因皇位交替而导致发生的斗争比比皆是 , 父子相逼 , 兄弟相残 , 酿成了不知多少人间悲剧 , 明朝也不例外 。
一、以确保皇位顺利更替为核心
【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不论是先帝遗诏 , 还是新君即位诏 , 其颁发均是在先帝去世到新君即位这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段 , 其目的在于使皇位继承者的人选更加明确 , 避免因继承人选不明确而导致皇位之争 。
【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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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帝遗诏的篇幅一般都比较短 , 但涉及的问题却很多 , 而其中“认定即位之君”一项无疑最为重要 。 明朝12份遗诏 , 每份遗诏都把指定继承人这一点写的十分明确 , 不留下丝毫的歧义 。
例如:太祖遗诏中:“皇太孙允炆 , 仁明孝友 , 天下归心 , 宜登大位 , 以勤民政 。 ”这二十来个字可谓是字字千金 。 此后的每一份遗诏都是如此 。 因为继承人是王朝之根本 , 本之不固 , 国将危矣 。 而遗诏中的其他内容都是围绕这个根本展开 。 在帝制社会遗诏就是法律 , 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继承人是最为可靠可行的办法 。
前有遗诏 , 后有即位诏 。 只有前任皇帝遗诏中指定的继承人才能颁发即位诏 , 继承皇位 , 其他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剥夺遗诏指定继承人的权利 , 都被认为是篡逆 。 篡逆在帝制社会是十恶不赦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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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明成祖即使成为一代有雄才大略之主 , 仍然被很多人所不齿 。 以方孝孺为代表 , 他们宁死不降 , 在他们心中明成祖朱棣既非太祖遗诏指定继承人 , 更非建文帝指定继承人 , 他永远是个篡逆者 。
诸帝即位诏上承遗诏 , 是新皇帝即位改元的政治声明 , 是新皇帝施行新政的开始 。 只有新即位的皇帝是遗诏所指定之人时 , 即位程序才算是合理合法的 , 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 必然会造成政治的动荡 。
新皇帝的即位诏的颁布就表明皇位交接的顺利完成 , 一个时代过去 , 而另一个新的时代正式开始 。 翻阅诸位皇帝即位诏 , 可以发现 , 即位诏中都说明新皇帝是遵奉遗诏之命继承皇位的 , 意思是说新皇帝即位是合法的 , 是顺天应人的 。
【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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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诏与即位诏相辅相成 , 以文字表述的形式来保证政治的稳定 。 明代的皇位更替是相对比较顺利的 , 新即位之君都是大行皇帝遗诏中指定的继承人 , 没有出现因篡改遗诏 , 而导致政局混乱的情况 , 这或许是明朝国运延续270多年的原因之一 。 比较特殊的情况如建文、永乐之际 , 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之恶”的名义起兵 。
可见 , 不管是否出于真心 , 朱棣起兵之时 , 在名义上并不是要否定建文皇位的合法性 , 而是要清理建文帝身边的齐泰、黄子澄等人 。 即使兵临南京 , 朱棣仍然声称要仿周公辅成王之例 , 辅佐建文帝 。 因此 , 建文、永乐之际的政局动荡原非对太祖遗诏本身的质疑 。
【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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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帝是在“土木之变”后皇位空缺、政局不稳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 况且当时英宗在世 , 没有遗诏 , 故正统、景泰之际皇位的特殊更迭与遗诏无关 。 而英宗后来南宫复辟成功也是在景帝在世的情况下实现的 , 当时的情况不可能有遗诏 , 故景泰、天顺之际的政权更迭也与遗诏无关 。
二、兴利除弊
即使一个皇帝在位时是多么的昏庸 , 多么的玩世不恭 , 但是临死时留下的遗诏却都有改过自新 , 追悔反省自己的意愿 , 有的态度还非常诚恳 。 这样 , 每当皇位更替之际 , 就会有兴利除弊、革故鼎新的大好机会出现 , 一些前朝的弊政在新皇帝即位后就能够得到改正 。 从这一点上来讲 , 遗诏与即位诏是一脉相承的 。
【历史故事】明朝皇帝遗诏与即位诏除了确立新皇帝,还有另一个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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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是一个宗法型社会 , 父为子纲是三纲五常中重要的一条 , 按照阴阳关系来解释 , 父为阳 , 子为阴 , 阴必须永远服从于阳 , 因此 , 儿子服从父亲便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规范 。 皇帝是天下之大宗 , 就更是这样 , 新即位的君主不能明目张胆地否定先皇在位期间的政治措施 , 否则就是不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