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借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借贷人发现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前往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借贷人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借贷人是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那么借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查档,或是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会要求借贷人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
【银行个人借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 ,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该怎么办法律分析:1、去找当时的贷款银行,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去当时办理抵押公证的公证处 , 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 , 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的 , 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办,或者申请复印银行留存的借款合同,并加盖银行的印章 。借款合同一般会由贷款方,即银行,与借款方各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 ,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