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趋势 | 国家众创空间备案,自此之后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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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

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科技部火炬中心近日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显示,国家众创空间备案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运营时间满18个月。

4.拥有不低于 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 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5.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10家,或每年有不低于5家获得融资。

7.每年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

8.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10.按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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