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落马局长”车书宽判决书公开,贪腐细节令人咋舌!(13)

(14)证人裴某(平顶山宝丰县工商局主任科员)证言:证实2011年春节和2012年春节其分别在车书宽的办公室每次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1年中秋节前后,车书宽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时,车书宽让裴某到医院谈机构改革的事情。裴某和潘某在车书宽的病房每人给车书宽1万元现金。裴某给车书宽送钱是为了在工作上能得到车书宽的照顾,并且在机构改革时不让宝丰县作为试点。

(15)证人段某(平顶山新华区工商局局长)证言:证实2010年中秋节其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3000元,2011年春节、2011年中秋节、2012年春节段某分别在车书宽的办公室每次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1年中秋节前后,车书宽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段某在车书宽的病房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段某给车书宽送钱是希望在工作和提拔上能得到车书宽的照顾。

(16)证人孙某(台前县工商质检局局长)证言:证实2013年春节前,其以过节看望的名义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1万元,2013年中秋节前,其以过节看望的名义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2000元,2014年春节前,其以过节看望的名义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1万元,2014年中秋节前,其以过节看望的名义在车书宽的办公室送给车书宽现金2000元。2014年3月,车书宽在北京3**医院住院时,孙某送给车书宽现金5000元。2015年4月份的一天,车书宽让王某2退还孙某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