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私募实控人失联 巴曙松:需合理界定托管机构职责范围( 三 )
他指出,托管机构所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职责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既是一种专业服务,同时又形成一定的制衡,为了确保这种制衡功能的顺利发挥,托管机构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应当有清晰的责任划分。
针对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中银协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认为,根据有关银行报告,银行作为私募基金的托管机构,已严格按照《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托管合同》约定,恪守契约精神,依法依约采取临时止付、冻结账户等措施,及时履行妥善保管基金财产等职责。
“需要说明的是,各银行在《托管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承诺与声明、权利与义务中,均明确银行对托管资产的托管,并非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银行不承担合伙企业投资风险。”卜祥瑞指出。
与此同时,卜祥瑞还表示,《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换言之,该法仅适用于公募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4家阜兴系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意隆财富、郁泰投资和西尚投资等3家公司管理的均为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或其他私募投资基金,不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应适用《基金法》;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虽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该基金无托管人。此外,《基金法》并未要求托管人承担共同受托责任。即使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也无共同受托的法定职责。
- 854家上市公司披露去年扶贫情况
- 34家机构预测8月宏观数据:债务和投资再平衡,这次没有大放水
- 44家软件产业基地 收入占该领域全国半壁江山
- 私募基金挪用8000万资金,背后隐现神秘女人
- 赋能私募升级,万得将推完整投研解决方案
- 生态环境部向4家部属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 15家新三板挂牌私募中期业绩分化 资管新规落地后新设基金减少
- 2018中国最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理TOP50榜单出炉
- 非贵A车不能在贵阳跑滴滴! 贵阳约谈4家网约车平台,提出了这些
- 最新!私募大佬建仓股曝光:淡水泉,重阳,高毅,景林,千合,星石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