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有人偷抢小孩贩卖器官?造谣者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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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警方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上出现一则关于“宜兴有人偷抢小孩贩卖器官”的谣言,在大量微信群中转发,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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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核实,无锡近期未接报相关警情,也未发生此类事件,上述内容纯属谣言。该谣言与网上长期流传的“偷小孩卖器官”谣言样本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将地点改成宜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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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网安部门立即按照“净网2018”行动要求,对造谣网民进行查处。经侦查,最早将该谣言传播到网上的网民为王某国,男,29岁,宜兴人。5月16日,宜兴市公安局对该网民进行传唤审查。经查,王某国对改编、散布上述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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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王某国因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宜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