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第一部分  综合篇

1.挂牌股票转让制度方面的总体安排大致是什么样的? 都有哪些转让方式?

答:总的来说,挂牌股票盘中可以选择集合竞价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盘后可以进行协议转让,收购、股份权 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特定情形还可以申请线下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选择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其撮合频次根据挂牌公司 所属层级确定,具体为:基础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 合 1 次,创新层的挂牌股票每个转让日集中撮合 5 次。选择做市转让的,需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做市商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在 15:00~15:30 盘后交易时间段内,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做市转让的股票,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针对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情形,投资者可以申请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2.此次发布的《股票转让细则》与之前的《转让细则(试行)》相比,转让方式有何区别?

答:《股票转让细则》对转让方式的调整主要有:

一是引入集合竞价转让制度,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统一调整为实施盘中集合竞价配套盘后协议转让的转让安排。股票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对申报设置有效价格范围,具 体为前收盘价的 50%至 200%;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盘后协议转让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下限,并要求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二是集合竞价与分层制度配套,实行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收盘撮合 1 次的集合竞价,创新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撮合 5 次的集合竞价。

三是完善做市转让方式,允许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做市转让股票进行协议转让,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与做市商之间可以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直接成交;同时将收盘价按现行最后1 笔成交价确定, 修改为按最后 1 笔成交前(含最后 1 笔交易)15 分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

四是针对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导致的股票转让,增加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渠道,具体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3.股票的转让方式和分层挂钩吗?不同层次的挂牌股票 分别有哪些转让方式?

答:《股票转让细则》对不同层次的集合竞价转让股票设置了不同的撮合频次,对不同层次的做市转让股票,转让方式没有差别。

在 9:15~11:30 和 13:00~15:00 交易时间段内,基础层挂牌股票可以选择每日 1 次集合竞价或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转让;创新层挂牌股票可以选择每日 5 次集合竞价或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转让。

在 15:00~15:30 的盘后交易时间段内,所有挂牌股票满足规定条件的,均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4.分层调整的时候,股票转让方式可能有哪些变化?

答:对于采取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提供相应的撮合成交频次。因此,当采 取集合竞价转让的挂牌股票从基础层调入创新层时,撮合成交频次将由每日 1 次调整为每日 5 次;从创新层调入基础层时,撮合成交频次将由每日 5 次调整为每日 1 次。

对于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股票,分层调整时,股票的转让方式没有变化。

5.投资者如何查看股票转让方式?

答:不同的股票客户端软件对挂牌股票转让方式的显示方式会略有不同,但通常都在报价信息栏显示,以常见的 Wind 资讯和通达信客户端为例,红色圆框标记处即为转让方式。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图 1 Wind 资讯挂牌股票转让方式查看方式

在 Wind 资讯中,红色圆框内的“创”标识表示挂牌股票为创新层股票,无此标识的表示为基础层股票,“做”标识表示挂牌股票为做市转让。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图 2  通达信挂牌股票转让方式查看方式

在通达信中,红色圆框内的“个数 7”表示该股票有 7 个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6.什么是集合竞价转让?

答:集合竞价转让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转让方式。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你与"股神"的距离,其实就差一个【小方理财】!扫描二维码关注"方正证券小方理财",让炒股变得更简单!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

贴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综合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