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限价政策取消?又误读了︱DK楼市不能说No.44

新房限价政策取消?又误读了︱DK楼市不能说No.44


声音︱刘德科

 

现在有一种说法,说 2018 年的调控会放松——很可惜,这基本上是一部分人的一厢情愿。但是,最近的一些新闻事件又让我们很多人纳闷:2018 年,热点城市的一手房限价政策,会取消吗?如果取消,房价是不是还是得涨?如果取消,一手房与二手房的巨大价差就没了,我们就占不到便宜了?

 

·新闻事件·

 

今天(1 月 5 日),合肥国土局和物价局表示:政府价格部门不得核定商品房价格,商品房应由开发商自主定价。

 

这是针对网友投诉,在合肥国土局官网上的回复。该回复还表示:2016 年 11 月之前出让地块不限价——因为合肥自 2016 年 11 月开始,对宅地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的土地拍卖方式,但在 2016 年 11 月之前出让的宅地没有此项规定。

 

然后,媒体就得出结论,合肥取消政府限价了。然后,又立马得出另一个结论,合肥房价又要涨了。

 

事实真是这样吗?本轮房价上涨,合肥是典型热点城市之一,位列「二线城市四小龙」;合肥的政策变化,是不是意味着其它热点城市也会放开限价?

 

·背后的逻辑·

 

合肥这个事情,恐怕又被误读了。

 

表面上看起来,合肥国土局和物价局的回复像那么回事。但我们公众理解的「限价」,跟政府所说的「限价」,是两个概念。

 

我们公众理解的「限价」,就是政府强行给地产商的楼盘定了个价格,而且通常是明显低于周边二手房价格的。但在政府那边,这个不叫「限价」,这个叫做「政府指导价」——意思是说,我没有强迫地产商定这么低的价格,房价还是地产商自行制定的,我只是「指导」而已。

 

所以,合肥国土局和物价局的回复里才会说「在 2016 年 11 月之前出让的宅地没有此项规定」。但是你知道的,2016 年 11 月之前出让的宅地,自本轮调控以来就一直都在接受「政府指导价」。

 

你或许会说,这不是玩文字游戏吗?呃,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限价」是赤裸裸的行政干预,「政府指导价」则是合理的调控手段。

 

政府所说的「限价」,是指在土地拍卖之前,就规定了房价必须不能高于多少钱。这样的「限价」,是事先约定的,所以它不算是赤裸裸的行政干预,而算是合理的调控手段。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我们公众所理解的「合肥取消政府限价」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没这回事。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说「改天请你吃饭」,你要明白我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我的礼貌性用语呢,还是真的想请你吃饭。

 

合肥说「政府价格部门不得核定商品房价格」,本质上差不多就是礼貌用语。这样,才显得政府的有形之手没伸得那么长,政府还是很尊重市场的,这座城市的营商环境还是很好得。

 

·DK结论·

 

所以,我们今天的结论是——

 

1. 在包括合肥在内的所有热点城市,「政府指导价」这个调控措施,短期内仍然不会退出。甚至,整个 2018 年都不会退出,是大概率事件。

 

2. 但是,「政府指导价」不退出,不意味着一手房的房价就不会上涨。因为,2017 年出让的那些高价地很多都是要开盘的,如果按此前政府划定的「指导价」水准,那地产商铁定亏本,所以政府划定的「指导价」水准会往上抬一抬。

 

此前,长沙发文件说规定商品住房的平均利润率为 6%-8%,就是整个意思,还是执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城市基本上也都是这么做的。我们在《DK楼市不能说》中已经详细说过这个事情(第35期《被迫微利时代哪里的火会更旺?》),当时我们的结论是: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恐怕只能是「今年不买房,明年买地王」;所以,趁着地价相对低的那些楼盘还没卖光,趁着它们的房价还被「政府指导价」摁着,赶紧上最后一趟车。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虽然字都认识,但未必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我们得明白文字表述的语境,得明白它背后的逻辑。这样,才不会误读,才不会瞎高兴或者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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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楼市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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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楼市不能说·2018全年版

▎内容

第2说:政府爱卖地,我们该高兴才是(试听)

第13说:香港一平米120万 这是我们的参照系(试听)

第17说:实现了租购并举会怎样?看深圳就明白了(试听)

定价:365元

限时价:269元

期数:约280期(周一至周五更新,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2018年全年(现在购买 加赠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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