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湖南 株洲一感染者隐瞒行程被立案调查

8月7日,湖南株洲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株洲首例感染者曾于7月26日到当地聚乐农庄聚餐、逗留,并在7月27、28日两天到荷塘区东部美的城一期隆建明诊所就诊,请去过这两处的居民主动申报并居家隔离。
8月7日,湖南株洲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7月29日,株洲市报告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后转为确诊病例,已隔离治疗)。经进一步核查,其中1号阳性感染者曾于7月26日到云龙示范区金茂悦旁聚乐农庄聚餐、逗留,7月27日和7月28日两次到荷塘区东部美的城一期隆建明诊所就诊,请上述时间以来去过隆建明诊所就诊或到过聚乐农庄用餐、活动的居民,立即就地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并电话向当地村(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拨打120前往医院就诊。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株洲截至8月6日24时已累计报告24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28例感染者中,至少10人曾去过聚乐农庄,包括聚乐农庄的4名工作人员。同时,首例阳性感染者涉足隆建明诊所,诊所工作人员黄某竹已确认感染,另有一名曾陪家人与首例感染者同时段在该诊所输液且床位相近的人员确认感染。
8月6日,株洲市公安局通报,经初步调查,黄某竹7月30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8月4日确诊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防疫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黄某竹故意隐瞒7月27日到湘潭易俗河逗留、7月28日到荷塘区龙山寺的事实,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重大隐患。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本报采访人员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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