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检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检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文章插图
今年劳动节期间 , 我们来聊聊女职工“三期”保护的问题 。 今天先来聊聊产检所需时间是否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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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所需时间
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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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是预防分娩异常或并发症的有效方法 。 为了保障女职工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 , 应算作劳动时间 。 ” 如果医疗机构安排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用人单位应当允许女职工离开工作场所参加检查 , 并将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有关规定中并没有严格限制检查次数 。 产前检查应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 , 依照医疗机构的判断进行安排 。
而对于每次前往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 , 因往返的距离、排队及实际进行检查所耗费的时间等不同 , 一般难以约束 。 对此 , 公司只能依照规章制度 , 要求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日前相应合理的期限内 , 向公司提出申请 , 以便于公司能合理安排正常的工作运行 。
需强调的是 , 女职工产前检查用人单位不能按病假、旷工处理 。 正确的做法是产检时间按全勤处理 , 不应扣发工资 。 同样的道理 ,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当季度累计请假超过3天 , 就没有季度全勤奖的规定 , 对于产检女职工也不应适用 。
明日预告:
明天 , 我们将说一说哺乳期、哺乳假和哺乳时间的问题 , 请继续关注哟~
文字:周斌
【女职工|产检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编辑:玉敏
图片:东方IC